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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

教師節.....台中市國小男童集體遭狼師性侵案

胡護部屬:教育處自認沒錯

〔記者徐夏蓮、楊政郡、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國小男童集體遭狼師性侵案,一審判決應國賠四名受害者共兩千多萬元,台中市長胡志強卻以和解就得進入國賠及議處程序,而「教育處的人自認沒錯」,所以才提出上訴,但此舉被指為無視受害學生和家長所承受的苦痛與煎熬,家長昨天集體泣訴:「我們不要恐龍法官,也不要恐龍市長!」

部分受害家長認為,北縣、花蓮近年也曾發生教師性侵學童案,兩地的縣府在一審敗訴或召開第二次國賠委員會時就同意國賠,為何北縣、花蓮可以,台中市不行?昨天在民代居間協調下,胡志強終於鬆口「願意和解」,市府相關單位表示,已進行簽辦和解作業。

發生於二○○七年的中市國小男童集體遭狼師性侵案,謝姓狼師被依妨害性自主判刑十九年六個月,目前服刑中,家屬附帶民事賠償並國賠案,一審判學校及狼師須連帶賠償兩千零二萬元,但台中市府上訴後,二審廢棄一審須國賠的判決,全案目前在更一審纏訟中。

對著家長喊:你們不要鬧事

受害學生家長昨到台中市議會,懇求市長胡志強「放棄上訴,放過孩子」,數度與胡志強爆發口角,一位男性家長泣訴,沒想到他投了兩次票所選出的市長,竟如此對待受盡苦痛的市民!

胡志強昨天也數度以高分貝打斷家長的話,「你們到底要不要聽我講!」、「你們不要鬧事!」他表示絕對不希望見到這樣的結果,家長聞言則哭喊:「那市府為什麼要上訴?」

一名受害男童家長表示,小孩已國一了,經常半夜驚醒,市長沒感同身受,配當父母官嗎?「我們不要恐龍法官,也不要恐龍市長!」家長擔心孩子在陰影中長大,會變成另一個「謝老師」(指性侵案被告),若如此,那兇手一定是胡校長(案發時的校長)與胡市長。

纏訟三年 受害童仍做噩夢

對於中市府提出上訴,教育處長張光銘指出,市府一審敗訴後請教律師,指被害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不可夾帶國賠案件,國賠案必須單獨分開打,律師研判市府有贏面,才依法提出上訴。

胡志強強調,整個過程他一直希望能和解,但一和解就要進入國賠程序,進入國賠就要議處,而「教育處的人認為他們沒錯」,市府才堅持打到底,他曾說過:「這是唯一一件不希望告訴人敗訴的市府官司。」

家長泣求市府 放棄上訴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表示,法官曾要求律師詢問雙方要不要和解,對此,胡志強表示不知道,但教育處長張光銘坦承確有此事,胡志強隨後表示,若法官確認,「我們就進行和解」,他並承諾,該性侵案「談和解、我來解決」,而在胡志強做出承諾後,市府相關單位表示,目前已進行簽辦和解作業中。

胡承諾:談和解、我來解決

據了解,一般國賠訴訟在法院是依民事案件程序進行,雙方可在法庭上和解,若一審判決,兩造都放棄上訴,就可定讞,這件國小男童遭性侵國賠案,市府當初若放棄上訴,市府須與狼師連帶賠償兩千零二萬元。

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演講比賽

大家對吳敦義的說法都很不爽

其實不用不爽 小時後聽過一個相聲段子


小時候的 演講比賽=說謊比賽

演講比賽第一名的當總統

吳敦義很明顯一定是前三名

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http://blog.udn.com/grotius6033/3011367

以下文章轉載自 絲柏客的網誌  http://blog.udn.com/grotius6033/301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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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風光望治深,一年執政少佳音。

 幸逢阿扁長相助,聊借君家服眾心。

很多馬迷,最喜歡說的是,扁政府有多貪腐,馬政府有多清廉。扁政府八年有多爛,馬政府上台有多好。這種比較倒是很有趣。

有關馬政府執政一年成績,比起扁政府如何?好聽的,媒體已大量報導,都聽厭了,隨便來看看這些報導和數據吧:

一、  馬政府執政全世界新聞自由,從第三十二名跌到第四十三名: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一日報導〕馬政府上台後,台灣新聞自由出現嚴重倒退,不但從民進黨執政時排名亞洲第一的寶座上跌下,全球排名更大跌十一名,從去年的全球第三十二名跌到第四十三名!

  見: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2/78/1iskd.html

二、    經濟成長率由扁政府的正5.7%,到馬政府的負7,5%

編譯陳柏誠/綜合報導〕國際貨幣基金(IMF)發布《亞太地區經濟展望報告》,強調亞太受到金融危機傷害頗深,經濟衰退情況將比其他地區還要嚴重,將亞洲今年整體經濟成長由去年的五.一%下調至一.三%,其中台灣由正○.一%調降到負七.五%,該機構坦言,「亞洲經濟復甦之途將很漫長」。

見: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7/78/1j27y.html

三、    台灣的失業率在去年五月前扁政府時代的4%以下,但是在今年三月已經達到5.81%.是亞洲四小龍最高。如果包含無薪休假,可能還達15%

〔記者鄭琪芳、李欣芳、曾韋禎/台北報導〕失業問題持續惡化!今年三月失業率五.八一%、失業人數六十三萬人、受失業波及人口一百三十七萬七千人,都創下歷史新高;行政院主計處表示,失業惡化程度已趨緩,但勞動市場依然嚴峻,尤其五至八月畢業生投入職場,失業率還會再上升。 

相較於亞洲鄰近國家,我國失業率「遙遙領先」,香港及南韓今年三月失業率分別為五.二%及三.七%,日本今年二月失業率四.四%,新加坡去年十二月失業率二.五%。 

不 過,民進黨公布該黨所做的國內失業狀況電話訪問調查,失業率的數字卻高得驚人,二十歲以上公民,失業或待業人口比例佔全體公民數的一成一五,其中有找工 作、但沒找到工作者約九.三%,推估廣義失業人數高達一百六十三萬人。民進黨認為:「九.三%才是民眾心目中真正的失業率。」

見: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23/today-t1.htm http://www.udn.com/2009/4/23/NEWS/NATIONAL/NAT4/4864050.shtml

失業率到有多嚴重呢?根據官方的說法是 5.81 %,民進黨的說法是九.三%。而根據 TVBS 二月下旬的民調,最近三個月有一四○萬民眾被迫休無薪假,有 15% 要工作的民眾,目前處於失業狀態。有四成的民眾,擔心遭公司裁員或資遣。

見:http://www.tvbs.com.tw/FILE_DB/DL_DB/doshouldo/200903/doshouldo-20090303114946.pdf 

四、 台灣的全球競爭力,一年狂掉 10 名,由 13 名掉到 23 名

「明(20)日IMD將公布的200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57個受調查的國家或經濟體,最新排名宛如金融風暴後的大洗盤,香港坐上第2,首度擠下新加坡;台灣則下滑至23名,創下在該排名史上最差的記錄,與上升4名至27名的韓國首度逼近交鋒。就亞洲地區13個經濟體比較,台灣排名第8,以總分1點多的些微差距,落後在中國大陸之後。」

見: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1115+122009051900237,00,focus.html

這是怎麼樣的執政成績?如果怪罪於全球的金融危機和國際景氣,為什麼以名次計算,台灣的全球競爭力,會狂掉十名,而新聞自由狂掉十一名?我們的失業率是亞洲四小龍的最後一名,除了馬政府的執政成績比扁政府不如外,又作何解釋?因為金融危機和國際景氣,都只會影響失業率和GDP的數字,而不會影響名次。

至於說,民進黨政府是貪腐政權,國民黨政府較為清廉,這個問題,隨便去網路找,就可以找到一堆兩黨的爛帳,可說是半斤八兩。這些大部分都有根據,少部分也許還要進一步查証:

泛藍:我們最不貪!

見: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39158722/article/11.html

泛綠:我們最清廉!

見: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39158722/article/1118.html

貪腐本來是任何國家無法避免的,問題只在如何用制度去防免,用正常的司法手段去偵查和處理。用制度去防免,例如制定公務員(包含民意代表)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等陽光法案。可惜這部分,馬政府立法總是為德不卒。因為國民黨公務員(包含民意代表)有錢的,普遍比民進黨多。

今天看了這則新聞:

陳幸妤涉偽證列被告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852+112009060400127,00.html

報導中說:

「扁家弊案爆發後,一直被認為是扁家唯一未被捲入的陳幸妤,最後也難逃成為被告的命運。特偵組認為她在國務機要費案偵辦過程中涉作偽證,三日案移台北地檢署偵辦。與陳幸妤同列偽證罪被告的,還包括她的夫婿趙建銘、弟弟陳致中及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北檢下午立即分案,由林漢強檢察官承辦。

特偵組指出,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都是在檢方偵辦國務費案時,涉嫌作偽證,至於陳敏薰則是在行賄扁家一千萬元案中,涉嫌偽證。

檢 方懷疑陳幸妤對部分國務費的流向,其實是知情的。包括她兒子的滿月油飯、機票、簽證費、演唱會門票的私人花費,都拿來報國務費。檢方曾請陳幸妤作證,陳幸 妤卻表示,不清楚她的私人花費以國務費核銷的內情,她也沒有把平常購買日用品的發票,交給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核銷國務費。」

看了這則新聞,令人嘆息。在馬總統的特別費起訴時,報紙這樣登的:

「檢 方偵辦本案,共比對三千七百餘張發票,清查馬英九銀行帳戶共八百四十五筆資金進出,發現馬公款私用,甚至還用特別費支付女兒在美國的刷卡消費五十萬餘元, 及家中水電費等。核銷費用的發票包括購買女用內衣及神奇寶貝皮卡丘玩偶、維骨力藥品,購買怡佳香水化妝品也花費六萬餘元。」 

見: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14/today-t1.htm 

當 時的檢察官,完全沒有傳喚馬英九在美國的女兒作証,看看她是否知悉這五十萬元是否特別費支付的?是否是詐取特別費的共犯之一?如果當時檢察官,也對馬唯中 傳証,而且對馬唯中的証詞的真實與否有懷疑的話,也用偽証罪加以偵查,不知國民黨及當時的馬英九,會怎麼樣地批評司法! 

在法令上,總統沒有特別費,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其實是同一個性質東西。如果把馬英九女性內衣、神奇寶貝皮卡丘玩偶、維骨力藥品,購買怡佳香水化妝品等的使用人,都一一加以傳喚,再用偽証去偵辦,這時候,馬英九會不會認為是「抄家滅族」? 

以前宋楚瑜的興票案,沒有什麼自己收入的宋鎮遠,在戶頭一直有億元鉅額款項。檢察官也沒有傳訊宋鎮遠,當時的宋楚瑜就說這是「白色恐怖」、「抄家滅族」了。如今有扁案,把被告「群組化」,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都列為偽証的被告。如此下去,是否意味著,以後的扁政府時代的官員尚未結案的特別費案,都要比照辦理,追殺整個特別費被告的家族,這將會變成是一個政治問題,甚至是一種嚴重的政治風暴。

我 不知道陳幸妤等人說的話是否實在。不過,在法院被告說謊是人性,被告說不實的話,只是不誠實,但並不犯法。如果在偵查中,把可能形成被告的人,先列為証 人,以証人使其具結,証人為了避免自己或親人被牽連,而說不知道。這時候,再用偽証罪去偵辦這個証人,這樣的偵辦方法,有幾個人可能逃得過偽証的檢驗?如 果甲是小偷,乙被懷疑是小偷的共犯,檢察官以乙為証人加以偵辦,乙為避免被牽連,說他什麼都不知道,事實上乙知道哥哥丙也是小偷。這時候被証明乙知情而說 不知情,因此去偵辦乙的偽証罪,而偽証罪是比小偷罪重得多,這樣的偵辦方法,是否符合人性和常情?一般司法案件,有檢察官是這樣辦案的嗎?

有 實務經驗,當過檢察官、法官或律師的人都知道,証人的証言,是最不可靠的,出入其實是常見的。如果有朋友上個月和這個月問你同樣的問題,你的兩個答案如果 一個字一個字記錄下來,一定會一模一樣嗎?証人的証言有出入,了不起不被採信。以証人証言有出入,就加以用偽証罪偵辦的,司法實務上,一百件難得碰到一、 兩件。本來陳水扁的案件,就具有政治的指標意義,如今特偵組還要進一步地去偵辦陳幸妤偽証,這樣辦案的群組化,只是會促使陳水扁即使有罪,也有一半人不相 信,而使司法判決的公信力破產,法官辛苦完成的判決書,徒然變成一本沒有公信力的紙張,造成社會的對立而已。

馬 政府這一年來的執政成績,實在乏善可陳。馬政府和整個社會,其實應將焦點,放在如何治國,未來如何使台灣會更好上面,不要再耗時間去滿足深藍族群對扁家的 憎恨上。政治的追殺是一種人性的墮落、文明的墮落、民主的墮落,只加劇政治的對立和惡業循環,對社會的教化,並無幫助。

難道馬政府真的窮到只剩下陳水扁?

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

(轉貼)旅歐留學生抗議葉金川 當事人說明

http://www.peopo.org/hehe/post/35989


日內瓦時間十七日(週日)晚上九點時,來自台灣的旅歐留學生與僑民十數名,於日內瓦市區的SWISSOTEL METROPOLE向WHA代表團的衛生署署長葉金川抗議台灣為了加入WHO而犧牲台灣國家主權。留學生與僑民們高舉「台灣的健康,不用中國監護人」、 「入世衛、不是去開會」的標語吶喊,並在國外使節離開後,向步出飯店的葉署長抗議。

代發【新聞稿】

針對台灣的旅歐留學生與僑民抗議葉金川事件 當事人說明

在 抗議過程中對署長提出此次參加WHA所採用身分的質疑;葉署長在面對抗議的台灣同鄉時,略顯情緒失控地以台語大聲斥責並質疑現場女性留學生的身份,大喊 「你勿會說台語,你不是台灣人」「你勿見笑!」同行的國民黨立法委員李嘉進也大聲辱罵抗議女學生,約十數分鐘的過程均被同行台灣留學生記錄下來。歐台會 (歐洲台灣人聯合會)表示,對於署長失控的情緒表現,顯示了該人危機處理能力有極大的問題;且葉署長對於台灣參與WHO會議的身份的迴避也凸顯了MOU備 忘錄存在的事實,顯然馬政府一直在對台灣民眾說謊。

抗議過程內相關工作人員透過飯店櫃臺向瑞士警方報案,最後形成台灣政府官員與外交人員親眼看見台灣女性公民被國外警方粗暴壓制在地上,卻荒謬的袖手旁觀,並以言語嘲諷現場學生的行為,甚至出言質疑參與抗議者都不是台灣人,必須出示護照。

歐 台會表示這無疑是對「綠卡內閣」更大的諷刺,一個多人擁有綠卡、甚至是外國籍的團隊,質疑自己的國民的國籍,顯然台灣的外交不止是休克,根本是已經精神錯 亂。被警方施暴的法國台灣僑民事後表示對於瑞士警方的動作感到意外,但對於台灣官員的袖手旁觀更是心寒;所幸因為日內瓦為法語區,可以以法語與警方溝通, 經過解釋與簡單詢問記錄後,都安全離開現場。

現場抗議的台灣留學生與僑民乃是自發性地自網路串連法、德、西、義、荷、比、瑞等歐洲國家,辛 苦自掏腰包前來日內瓦,卻被台灣的官員羞辱。歐台會出面表示,針對此事,葉金川署長必須對他的失言公開道歉,並針對馬總統對於加入WHO的角色身份,清楚 地表達立場。歐台會要求以完整的會員國名義加入,而不是掩耳盜鈴地對國民說謊,這不只是名稱問題,更是對國家主權的捍衛。

以下摘要為歐洲台灣醫事聯盟、歐台會與學生團體此次抗議活動的主要訴求:

一、勿矮化台灣國格

我們嚴重抗議,台灣政府同意在一中架構下以中華台北名義受邀參與本屆大會。此例一開,中華台北將不再具有國家主權意義,相較於台灣參與奧運,這是主權意義上的歷史性退步。

二、勿愚民
我們嚴重抗議政府為告知民眾,台灣是以何種觀察員的類別參與此次年會。更何況參與世衛年會(WHA)不代表加入世衛(WHO)。而事實上,此番參與年會並未帶來實質幫助(如:疾病疫情通報系統之改善)。

三、我們嚴正要求葉署長在年會期間任何形式的發言必須做到下列幾點:
1.對一中架構下「中華台北」名稱的正式抗議。
2.發言自稱台灣,不得以中華台北自貶。
3.翻轉過去由友邦為我代言的模式,把握入場機會,表達爭取成為完全資格會員的意願。

此外,針對葉署長在事件過後當晚立即以眼淚訴諸悲情,歐台會及相關團體深感不屑,呼籲署長不要企圖混淆視聽,模糊問題焦點,我們將公布葉金川當晚失控辱罵台灣留學生的全程錄影帶。

最後我們呼籲葉署長,明天在WHA(19日)的演說中就明白地呼應我們上述三點要求,表達台灣爭取入會的立場。

新聞聯絡人:
歐台會會長 何章獻
歐洲台灣醫事聯盟會長張良子
留西博士生 黃建龍
留法博士生 魏聰洲、王興煥

到底誰丟臉?

請問
國民到國外表達自己對政策的意見 就丟臉嗎?那那些紅衫軍在國外抗議時...怎麼沒看到dr.葉 與那些大立委出來悍衛國格 維護國家的的顏面呢?

嘲弄別人的台語 以後官員只要講北京話 我們都來嗆「講台灣話啦。」講不標準嗆「認真講啦!」

這樣是我們的官員 臉被dr.葉丟光了!我告 訴你!臉被dr.葉丟光了!莫名奇妙!丟臉!


宴請邦交國遭嗆 葉金川罵「丟臉」

更新日期:2009/05/18 07:40

衛生署長葉金川在日內瓦,以「感謝邦交國家」的名義舉辦餐會,遇到自稱台灣留學生的團體在會場週邊嗆聲抗議,甚至有2名女學生溜進會場,當面嗆聲。不過,葉金川態度也很硬,當場板起臉說重話,直罵2名女學生「非常丟臉」。

嗆聲民眾:「一、我是國家生下的,二、我是拿台灣身分,三、我們是用台灣名義留學。」衛生署長葉金川:「好了啦,你好了吧!」嗆聲民眾:「我們台灣人的尊嚴,讓這種人這樣,你說我是假留學生,我現在馬上拿學生證,我現在馬上拿學生證出來。」

葉 金川:「講台灣話啦。」嗆聲民眾:「沒問題。」葉金川:「認真講啦!」嗆聲民眾:「你說我假留學生,我馬上拿學生證出來。」葉金川:「臉被你丟光了!我告 訴你!臉被妳們丟光了!莫名奇妙!丟臉!」嗆聲民眾:「怎麼樣?」葉金川:「不要臉啦!」嗆聲民眾:「你可以告訴我說,你為什麼可以代表台灣嗎?葉金川! 不要賣台灣!葉金川!不要賣台灣!葉金川!不要賣台灣!」

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這新聞媒體是怎麼了?

970626最高法院有關顏清標先生等案判決新聞稿
上訴人顏清標、張清堂、蔡文雄等貪污;及顏清標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含殺
人未遂)案件,案情摘要(精簡版):
檢察官起訴之事實及罪名:
一、顏清標、張清堂、蔡文雄等被訴貪污部分:
顏清標、張清堂、蔡文雄於行為時,分別為台中縣議會之議長、副議長、主任秘書,
自民國八十七年十月間起至八十九年十二月間止,在有女子陪侍之酒店消費後,以不
實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假冒便餐名義,報支坐檯費等,共同連續向公庫申報核銷詐領
公款合計新台幣三千五百四十萬五千五百七十四元。而依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
第二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二、顏清標被訴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部分:
顏清標於八十五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十時許,在省議會接獲自稱係殺人要犯詹龍欄手下
男子之電話,向其恐嚇勒索逃亡費後,旋由司機林建明將之載回其所經營之「僑鴻建
設公司」,並指示其手下黃清火連絡林志印將藏放於山區之烏茲衝鋒槍一支、手槍四
支及子彈約一百二、三十發攜回「僑鴻建設公司」。黃清火受命後,即以行動電話聯
絡林志印,於同日中午十二時許拿取該批槍、彈載回公司。同日下午二時許,發現一
輛富豪轎車(案外人失竊)在該公司附近繞行多圈。林志印即駕駛顏清標之BMW轎
車,搭載林建明、黃清火及蔡進益跟蹤(以上四人已另案判刑確定),嗣見富豪轎車
丟下雞爪釘企圖擺脫時,黃清火等人即分持衝鋒槍、手槍,朝向該富豪轎車射擊約四
、五十發子彈,該富豪轎車駕駛人因而棄車逃逸。槍擊完畢,四人返回僑鴻建設公司
,由林志印向顏清標報告槍擊經過。對顏清標依持有槍枝、子彈及殺人未遂罪嫌提起
公訴。
三、顏清標另被訴教唆頂替部分:
顏清標之弟顏清金於八十五年七月間,持手槍至吳國華住處射擊,顏清標乃交代黃清
火教唆劉文德出面頂罪。依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項之教唆頂替罪嫌
提起公訴(此部分於上訴審時判處有期徒刑八月,因係不得上訴於第三審之案件,業
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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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審判決:
顏清標共同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
刑十二年,併科罰金);又共同未經許可,無故持有衝鋒槍及手槍(處有期徒刑四年
二月);又共同殺人未遂(處有期徒刑八年);又共同教唆頂替(處有期徒刑十月)
。
張清堂共同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
刑十二年,併科罰金)。
蔡文雄共同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
刑十二年,併科罰金,被訴偽造有價證券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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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垭審判決:
原判決(第一審判決)除關於顏清標教唆頂替部分外,餘均撤銷。
顏清標公務員共同連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刑八年);又共同未
經許可,無故持有衝鋒槍及手槍(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被訴殺人未遂部分,不另為
無罪之諭知)。
張清堂公務員共同連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刑八年四月)。
蔡文雄公務員共同連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處有期徒刑八年二月,被訴偽
造有價證券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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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此次判決要旨:
一、原判決關於顏清標公務員共同連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張清堂、蔡文
雄部分,因有判決違背法令情形(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事實理由矛盾、理由不
備、調查未盡等情形),應予撤銷,發回發回原審法院。原判決說明不另為無罪諭知
部分,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併予發回。
二、顏清標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含被訴殺人未遂)部分,上訴不合法律上之
程式,應予駁回:
理由:原判決認定,本件係因自稱為殺人要犯詹龍欄手下之男子,打電話向顏清標恐
嚇財物所引起,而顏清標於八十五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十時許接獲該恐嚇電話後,隨由
林建明載返「僑鴻建設公司」。同日中午之前,黃清火即以電話聯絡林志印準備「茶
葉(指槍枝)」,「伊(指老闆顏清標)要泡」,「大罐(指衝鋒槍)、小罐(指手
槍)」都要,拿到「頭家(即老闆顏清標)那邊」。嗣林志印、黃清火亦駕駛顏清標
所有之BMW轎車回到「僑鴻建設公司」。同日下午二時許,出現一輛來路不明之富
豪轎車,在「僑鴻建設公司」周圍繞行多圈,林志印立刻駕駛顏清標之該BMW轎車
搭載林建明、黃清火、蔡進益,並攜帶其依黃清火之電話指示所準備之衝鋒槍一支、
手槍四支及子彈約一百二、三十發,隨後跟蹤。嗣該富豪轎車之駕駛人,從轎車天窗
灑下雞爪釘,企圖擺脫時,黃清火等人乃分持衝鋒槍、手槍,朝該富豪轎車猛烈射擊
約四、五十發子彈,致該轎車彈痕纍纍,車內之駕駛人因而棄車逃逸(關於槍擊部分
,原判決認為黃清火等人係因對方突然灑下雞爪釘始起意殺人,故就顏清標被訴殺人
未遂部分,說明不另為無罪之諭知)。槍擊完畢後,四人回到「僑鴻建設公司」,由
林志印向顏清標報告槍擊過程,於顏清標詢問有沒有被發現,並交代不要再提這件事
後,由林建明駕駛該BMW轎車,搭載顏清標等人(此時衝鋒槍、手槍及剩餘之子彈
均放在BMW轎車上),黃清火則駕駛另一輛豐田轎車搭載林志印,一起返回顏清標
之住家。抵達後,林志印速將該批槍枝及剩餘子彈拿到黃清火之豐田轎車上,由黃清
火、林志印載走。原審綜合以上情節,依其所得心證而為事實之判斷,認定顏清標有
傳達準備槍枝、子彈之訊息給黃清火(按當時顏清標已返回「僑鴻建設公司」,而黃
清火亦在「僑鴻建設公司」出沒),僅其傳達之方式隱密,未被掌握而已,其所為論
斷並不悖於經驗法則、論理法則。顏清標上訴意旨,仍否認有聯絡黃清火通知林志印
準備槍枝、子彈,而為事實之爭辯,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
不相適合。此部分之上訴違背法律上之程式,應予駁回。


2009年2月21日 星期六

2008/2/20立法院的行政人員証明....

政府的公僕們 腦袋瓜還在"戒嚴"..

直播還可插字卡 斷訊 是怎麼 ...

公務部門的"有志之士"出來革命吧! 不要當"應聲虫"

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

我忍痛看完整個金馬獎


我忍痛看完整個金馬獎 最近'瞎忙'實在沒空靜下來寫文章


以下轉載自 簡余晏部落格 的網友留言

http://www.yuyen.tw/2008/12/blog-post_6643.html


豆腐覺得彼得大帝寫的很好 所以轉載若Blogger彼得大帝有看到請給我一個連絡方式(若反對我轉載也請告知)

Blogger 彼得大帝 提到...

第四十五屆金馬獎落幕,台灣電影全軍覆沒,再一次證明台灣人的品味是有問題的,起碼在看電影的品味上。為什麼不是金馬獎評審有問題?因為金 馬獎評審都急著想當中國電影的推手,這些「有品味的評審」根本覺得喜歡「海角七號」的台灣人是沒有水準的,更重要的:被中國杯葛的電影,如果你給他大獎, 中國就杯葛你金馬獎,就將這些評審列入黑名單,封殺!

我自己是學電影的,學習製作三年,研究所念「電影學」兩年,在大學教電視電影,不敢 稱自己是電影學者,因為電影學者認為票房好的電影不可能會是最佳影片。「海角七號」在台灣的票房,可以打敗歷史上任何一部台港中出品的電影,甚至幾乎打敗 歷史上任何一部洋片,連沒有看過「海角七號」的台灣人都可以判定,它幾乎是世界電影史上、起碼是台灣電影史上的最佳影片。但是「海角七號」卻不是金馬獎的 「最佳電影」。

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男女主角獎,台灣電影通通沒份,如果錯不在金馬獎評審,真正的錯,是在台灣是鳥不語花不香、不應 該有文化、不應該有電影的中國的「地方」;也錯在魏德聖導演不應該拿阿扁時代的新聞局輔導金拍電影的。專門負責對台統戰的陳雲林看了「海角七號」,認為魏 德聖的電影拍得並不好,只有電影裡面台灣的海是美麗的,只有電影裡面台灣的土地是牠想要的。

馬英九碰什麼,什麼就倒,圓環、西門市場、萬 華地下街以外,連他上任總統就奇蹟似地破票房紀錄的「海角七號」,都得不到「九劉政府」辦的第一次金馬獎應有的肯定,因為這一切代表台灣庶民文化的東西, 都是馬政府要消滅的。今年金馬影展還對「大導演」李行作了六十年回顧展,打從我讀電影,就流行一句話:「李行,你到底那裡行?」回顧他的電影生涯,有三十 年幫國民黨拍政治宣傳片,而過去的這三十年,連一部電影也沒拍過吧?國民黨專制獨裁政權都復辟了,回顧一下國民黨大導演當然也沒啥不可,更何況他可是道道 地地的中國人、中國導演。

台灣曾經是亞洲電影王國,卻在過去十年,幾乎可以宣布台灣電影已經死亡,今年好不容易看到好幾部由馬英九口中的 「前朝」輔導出來的「國片」,有的叫好、有的叫座,更有的既叫好又叫座,然而「今朝」新聞局主辦的金馬獎,仍然寧願把大獎頒給香港中國合製、空有好萊塢技 術,內容卻完全不知所云的電影,也不願意對納稅來辦如此盛會的台灣人,掏錢進戲院看台灣電影的台灣觀眾有所交代,除了可悲和可恥,想不出其他的話語可以形 容。

12/07/2008 7:23 上午

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若有一天黑也可講成白....


看了余晏議員BLOG http://www.yuyen.tw/

看了電視台北市議會 議員質詢郝與分局長的畫面

心情非常難過......

他們的心態就跟 劉兆玄一樣

挺2天就過去了


當我們的官員 學校教官 執法人員 都可以把 黑講成白 還振振有詞 要去斬雞頭

(北投分局那個混x 你若去斬雞頭 我為那隻雞 感到不值得!)

官越大 越會睜眼說瞎話.

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打人當然不對 ...動手的人要付出代價

但說謊的人呢? 可以讓他安然渡過 這有天理嗎?


我有三個小孩 我要怎樣教她們是非黑白?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最近值得關注的事

最近值得關注的事有兩件事

1.野草莓運動

2.蘇治芬璟美案


野草莓運動是有成功的條件的 只看那個白目政府與白目總統 要撐到那時候

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

蘇治芬璟美案 有很多疑點 檢方說法與做法是有問題的 接下來要看法院是不是國民黨開的......


http://blog.roodo.com/systw/archives/7536929.html


http://taiwanyes.ning.com/forum/topics/yun-lin-de-jian-shu-xin-wen?page=1&commentId=1970702%3AComment%3A468299&x=1#1970702Comment468299

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topic_21764.html


請持續關注 並給予支持!

蘇治芬案疑點

以下文章引用 山靜太古 文章 的部份 (因為blogger引用太麻煩) 請大家點到 山靜太古 看完整版

http://blog.roodo.com/systw/archives/7536929.html

要論羈押蘇縣長的程序、手段、動機,璟 美案從去年開始調查,蘇治芬即遭監聽監控,上月底蘇治芬又接到境管通知禁止出境。根據雲檢說法,璟美環保公司透過雲林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以500萬行賄 蘇治芬及環保局長黃揮原,其中黃揮原已坦承受賄、認罪協商,並且握有一大串監聽記錄,因此認為「證據確鑿」,還預定「下週起訴」。

第一、 本案尚未偵結,怎麼偵查情資媒體可以充分報導?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還有臉嗆的比誰都大聲,一被問到聲押的證據,劉檢卻以「偵查不公開」抵禦之,先公開 情資發動輿論審判蘇治芬,接著又不公開證據讓聲押無從監督,是視當事人如寇讎嗎?尚未偵結,劉檢公然「預告」即將起訴,豈不是坐實「早有定見」?

第二、所謂的證據確鑿,無論是監聽內容、其他被告「認罪協商」,都沒有給予當事人蘇治芬說明的機會,即予凌晨押人,還沒傳喚就認定被告所言一定是廢話,這種檢察官怎不令人髮指?

第三、羈押了蘇治芬,卻還未傳喚最重要的關鍵人陳勇兆到案,這不是擺明了「先押人、再補證據」的可怕心態嗎?

第 四、還真是頭一遭聽到用「可追溯來源」的支票行賄的政壇笑話,你何不問問某個最會買票的政黨,會不會拿支票去買票?你當廠商、白手套、環保局官員、縣長都 是豬頭啊!這種好笑的犯罪情節,跟劉家芳以前在苗栗地檢署宣傳反賄選時,竟然在火車站張貼「買票有罪」海報,嚇的鄉親不敢買火車票,當時傳為笑料一樣無厘 頭。

劉檢,你真的不是國民黨養的狗,你家吃喝穿用都是納稅人的錢,頂多只能算納稅人養的狗,不過,按聲押蘇治芬的程序來看,本納稅人根本不想養你,管你是狗、是貓、是虎、還是豬!

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不要說我們只會批評沒有建設性看法! 替九劉政府開藥方


1.股市禁放空與跌幅3.5限制取消

2.電 瓦斯 油價 降價

3.全民退稅 滿18歲5000 未滿 3000

4.政府規模削減 非必要工作 遇缺不補 不加薪 獎金減半

5.禁止政府機構消化預算 要重新檢討預算

6.跟全民道歉 並告知一起過苦日子 一起度過難關

認錯很難 但不認錯以後會更難 不要說我們只會批評沒有建設性看法!

替九劉政府開藥方

1.股市禁放空與跌幅3.5限制取消

2.電 瓦斯 油價 降價

3.全民退稅 滿18歲5000 未滿 3000

4.政府規模削減 非必要工作 遇缺不補 不加薪 獎金減半

5.禁止消化預算 要重新檢討預算

6.跟全民道歉 並告知一起過苦日子 一起度過難關

認錯很難 但不認錯以後會更難

2008年9月4日 星期四

秋液報料:扁透過全球扁友會洗錢 扁全球365國家洗錢 約有50萬綠軍幫忙洗錢 案子要查到明朗大概要5,6年


馬:盼第2任最後1年達成633

總統英明! 將來誰再談到 " 馬上好 " "馬跳票" "633跳票" 那就是太Cynical


還是繼續罵阿扁比較重要 反正要繼續苦下去了

(要搞清楚 會這麼苦絕對是貪污的萬惡阿扁造成的 跟九萬兆一點關係都沒有)

(趕快通報下去 阿扁案要辦到八年 千萬不能四年就辦完)

(秋液報料:扁透過全球扁友會洗錢 扁全球365國家洗錢 約有50萬綠軍幫忙洗錢 案子要查到明朗大概要5,6年....)


英九英明! 因九因冥! 英九英明! 因九因冥! 英九英明! 因九因冥! 英九英明! 因九因冥!

2008年7月11日 星期五

我哥哥是貪污通緝犯....

我哥哥是貪污通緝犯....

在法律上我無需負責任 我還是可以當大官 (因為車輪牌 沒有比我優秀的人)

那 ... 我爸犯法 我配偶犯法 我成年的家人(女婿)犯法 跟我有關係嗎??



這件事我必需說的是

.副院長實力堅強 所以他一樣能當官
.國x黨人才沒想像多
.台灣的社會賢達太少了

法務部幫幫忙 貴單位網站 http://service।moj।gov.tw/criminal/ 是無用的 在google與yahoo都排第一

十大通緝犯
http://www.mjib.gov.tw/cgi-bin/mojnbi?/news/want.html

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那請大家無須承認他的 '副總統當選人'身分

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 今天宣布,將以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董事長身分出席中 國主辦的博鰲論壇


那請大家無須承認他的
'副總統當選人'身分 無須派隨扈 安全人員 出關請排隊不要走公務門 (請那些不肖的公務人員 不要拍馬屁 給他快速通關) 一切請大家用一介平民標準 所有去的人請自己付錢......XXX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水果報 4/1 號頭條 5成民眾贊成調升???

(可能是愚人節搞笑 用油的人會希望漲價??)


Q台塑調漲油價 你認為中油是否應隨之調漲?

1.不應該 應持續凍漲 38.57%
2.應該 否則虧損嚴重 47.55%
3.不知道 沒意見 13.88%



民調樣本814份 就可以做頭條 ? 就可當民意指標?

呼籲網友一起來投票 左邊


台塑石化去年全年估計稅後純益接近800億元,每股稅後逼進9元水準....

中油去年12月單月可能虧損約50億元,全年雖勉強可達到稅後純益180億元目標
(資料來源 http://money.udn.com/html/rpt/rpt93824.html )

真勉強...

為何政府要配合媒體+財團去漲油價,若我是行政院長 我要要求中油的油價永遠比台塑

少一元,中油法定盈餘可以訂低一點(10億好了),壓低油價也等於壓低物價...


不然國民黨團連署或提案表決帳油價嘛!保證油價一漲,物價'馬上就漲'....

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貓熊來台??

貓熊來不來台? 請讓貓熊自己決定....

我帶三位女兒去日本上野動物園看過貓熊 說實話 我覺得她們看到Hello Kitty時比較興奮,

貓熊老家在中國四川 能不能請求萬能的人類 來不來讓貓熊自己決定 不要為了門票 觀光效益 或

'兩岸的合作' 讓貓熊離鄉背井 來到一個人造的環境 而且牠們來了就會在台灣終老一生 蠻可

憐的......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小馬哥的政見檢驗室

七月一號直航

大家注意他講的是'最快' 我不知道中華民國政府要拿什麼去跟中國政府換直航 ??

若真的直航 那 '刨冰團' 應蠻開心的 台商太太要 '照顧' 台商先生也方便許多 是正面的.... 是正面的...

而香港等轉機機場 準備業績大落吧!

* 民進黨政府一直有在與中國協商直航事宜 但中國的條件是我們必須承認一個中國 所以這八年來沒有進展 (廢話我們當然不能承認一中) *

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

距分水嶺9天....

立法委員帥呆了...我一定要說服我女兒長大選立委


--- 3/13 中午看完新聞 ---

費大委員 我是您選區的選民 我住在這區30年以上 我家對面就是婦聯x村 從小到大跟眷村同學一起長大 村子拆了有些同學還住這附近 我從不認為 他們是'外省人' 您在這區選了幾次 我也沒認為您是'外省人' 您努力經營選區 假日市場擺攤幫選民報稅法律服務 我都看在眼裡 今天從您嘴中說出 : '會引發這麼的大衝突,因為我是黨團書記長 我是外省人 針對我來的 '

我終於了解了 真正 省籍意識/省籍情節 在您心中 我們大部分的人都不認為你是 外省人


相關新聞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1&NewsID=10242